根据新版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4—2015)规定,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,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,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时,取样不得少于一次。
2.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,取样不得少于一次。
3.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,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。
4.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。
5.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。
检验方法: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。
(来源:中国混凝土网编辑整理)